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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7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4月至5月在全校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职教师。

(二)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教学态度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近两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按照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等三个学科分组进行:第一组为人文社会科学(含 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第二组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含07理学);第三组为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含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

课堂教学竞赛以“微课竞赛”方式进行,规定时间为20分钟,要求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教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感染力强;教态仪表自然得体;多媒体技术应用得当,板书、图表工整美观。

三、组织程序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工会和大学科类专家代表组成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教学院(部)成立本单位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领导组和专家评审组,负责本单位初赛的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分段实施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2017年4月28日之前,各教学院(部)开展课堂教学竞赛初赛活动,按分配的指标数(见附件3)足额推荐“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活动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青年教师参加复赛。推荐名单及推荐表(附件1)于4月28日前报人事处。

各教学院(部)于5月5日前,将本单位初赛活动的整套书面材料(包括工作文件、推荐表、比赛结果汇总表等)报人事处。

2、2017年5月13日,按照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等三个学科分组进行复赛,各单位应组织青年教师到复赛现场观摩比赛。

经过复赛环节产生18名(各学科组根据每组参加人数进行推荐)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3、2017年5月27日,进行决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鼓励奖若干名。届时,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安排从三个学科分组中各推荐1名选手参加全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4。

(三)评选办法

各阶段评委对参赛教师的课堂授课等情况进行充分评议,并给出评议分值,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参赛教师的平均得分值。依据平均得分值排出名次。决赛名次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一)对参加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的优胜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800元;三等奖6名,奖金6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金300元。

(二)对参加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的优胜者,优先推荐晋级晋职、优先推荐申报项目、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五、相关要求

(一)成立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评委组,评委组由教学院部专家、二级学院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另行通知);评委组负责对参赛人员竞赛水平进行评定并对本组参赛选手的竞赛情况进行现场点评;比赛实行评分评委回避制度,并邀请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二)5月8日17:30前,参加复赛的教师须向人事处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及讲课教案一式九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下同);5月22日17:30前,参加决赛的教师须向人事处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设计及讲课教案一式十三份。

(三)参赛人员采用PPT结合板书教学,每人限时20分钟,提前或延迟结束者由评委酌情扣分。参赛人员所撰写的教案及教学内容须与讲课内容、篇幅一致。

(四)参赛人员应提前一刻钟到达相应的比赛地点集合,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五)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效果,请各教学院(部)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参赛教师撰写教案、试讲,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参赛水平和总体竞赛效果;现仍处于青年教师导师组指导期的,导师组成员要根据参赛教师的特点,有针对性指导,并将指导过程所作的工作报师资科。

(六)各教学院(部)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到相应的分组现场观摩比赛,因故不能观摩比赛的青年教师,应履行请假手续(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并汇总交人事处)。

请各教学院(部)认真组织,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培养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对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竞赛效果不好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