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动太阳成官网“全民健身”和“阳光体育”的进一步开展,提高太阳成官网的竞技运动水平,为备战安徽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选拔人才,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定于二○○九年十月底举办校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田径运动会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体育教学部承办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二、比赛时间、地点:二○○九年十月二十九至三十一日,在校田径场进行。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参加校第二十届田径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报名参赛必须按竞赛规程进行。报名表于十月十九日前送往体育教学部,逾期不送报名表作弃权处理。
四、希望各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业余训练,以优异成绩迎接田径运动会的召开。
附:竞赛规程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报:校领导
送:院办、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太阳成集团tyc9728第二十届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太阳成集团tyc9728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太阳成集团tyc9728体育教学部
三、时间、地点:
2009年10月29~31日在校田径场举行(遇雨天顺延)
四、参加单位:
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二级学院、各分工会
五、分组及比赛项目:
(一)分组:
1、学生代表队以学院为单位分为甲组、乙组。
甲组:学院的二、三、四年级学生
乙组:学院的一年级学生(含专升本、预科生)
2、教工代表队以分工会为单位分为丙组、中老年组
(二)项目:
1、男子甲、乙组(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五项全能(100米、跳远、铅球、跳高、1500米)。
2、女子甲、乙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五项全能(200米、铅球、跳远、跳高、800米)。
3、男子丙组(9项)
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标枪、夫妻2×50米接力。
4、女子丙组(7项)
1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夫妻2×50米接力。
5、中老年组:3项(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
夫妻抱两球2×50米接力、双手抛3kg橡胶球(男、女)。
六、参赛条件:
1、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省招办、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以及我院在职的正式教职工。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报名规定:
1、代表团团长1人。
2、甲组:每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各25人(男女可上下浮动5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
3、乙组:每队可报运动员男女各15人(男女可上下浮动5人),教练员2人。
4、丙组:每队可报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领队1人,教练员1人。
5、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每队限报3人,参加全能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兼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2、100米、200米项目实行预、复、决三个赛次。
3、运动员号码簿由各院部自己配备。
九、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各单项(包括全能和接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及全能项目加倍计分);打破校田径运动会纪录,另加9分(在同一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打破校田径最高纪录,另加18分。不足8人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
2、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的总和,分别排列甲、乙、丙组团体名次。
甲组:男子团体前八名,女子团体前八名。
乙组:男子团体前八名,女子团体前八名。
总团体:(甲组、乙组)前八名
丙组、中老年组:总团体(男、女)前八名
如遇积分相等,以打破纪录项目(人、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2、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并同时交纳50元人民币申诉费,如胜诉申诉费如数退还。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
各单位须将报名表于2009年10月19日前报送体育教学部(含电子文档,发送至体育部邮箱:tyjxb2008@163.com),过期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一律不得更改。
十二、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判人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各教学院(部)运动员号码分布序号
动物科学学院: 甲组101-150 乙组151-180
外国语学院: 甲组201-250 乙组251-280
植物科学学院: 甲组301-350 乙组351-380
经济管理学院: 甲组401-450 乙组451-480
生命科学学院: 甲组501-550 乙组551-580
工学院: 甲组601-650 乙组651-680
文法学院: 甲组701-750 乙组751-780
理学院: 甲组801-850 乙组851-880
城建与环境学院:甲组901-950 乙组951-980
食品药品学院: 甲组001-050 乙组05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