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邹小锋】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2022〕19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分类分级对象

分类分级实验室包括各二级学院所属科研实验室(中心、种质资源库库房等)(以下统称为“实验室”)。各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进行实验室分类分级评定。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学院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以本次科研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工作为契机,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努力把“看不到”“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实验室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安全措施等的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分类划分和风险等级动态认定工作,制定本学院落实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对高度危险实验室的重点管控和危险、较危险实验室的常规管控。

3、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全面辨识、评估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

各实验室统计危险源,全面梳理,填写“实验室危险源信息摸底清单”(附件1),参照文件内容,确定实验室所属类别,并填写实验室风险评价表(附件2或附件3)(一个房间一个表),对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种类和数量进行排查,报送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太阳成集团tyc9728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对实验室报送的所属类别和危险源信息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实验室的类别和危险等级,并填写《学院危险源信息摸底汇总表》(附件4)《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5)。

4.《实验室风险评价表》《实验室危险源信息摸底清单》由学院存档,《学院危险源信息摸底汇总表》《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需学院盖章、学院领导和专家组签字后扫描成PDF文档,电子版原件和PDF版打包后统一发送至keyanchu2036@163.com,纸质版于2024年5月10日下班前交科研处平台管理科(中办公楼210房间)备案。

5、实验室分类分级认定结果确定。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确定,经审核确定无误后,根据管理办法,正式下文认定各二级学院科学实验室(中心)分类和等级,学校将根据各实验室的分类及等级,分门别类进行实验室安全监管,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刘宗飞,0550-6732036;13637039145。

        邹小锋,0550-6732036;19856936836。

科研处

2024年4月19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