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3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年03月01日】 【单位:科研处、教务处】 【作者:邹小锋】

各有关学院及平台:

为了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科学管理、有效开放,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开发服务,满足学校年度目标考核需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精神,定于3月6日(下周三)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学院、有关平台的单台(套)购置价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号登记入账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考核时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查仪器的开机率,为实验教学、科研、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课题服务,科研服务,产业开发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等方面。

四、考核时间及程序

1、各相关单位组织自评。

2024年3月5日(下周二)前。各相关单位填写《太阳成集团tyc972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自评表》,并撰写《××××平台(研究院或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考核自评报告》。

2、学校考核

2024年3月6日。科研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太阳成集团tyc972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自评表》中的评分、《各相关科研平台(研究院或研究中心)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并给出最终评分与评价。

3、整改阶段

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5日。各学院和管理人员对大型仪器考核不合格的,要查明原因,制定整改计划。

五、材料报送。

2024年3月5日17:00之前,各学院将《太阳成集团tyc972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自评表》、《各相关科研平台(研究院或研究中心)自评报告》纸质版以及相关支撑附件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六、联系人:邹小锋,电话:0550-6732036。

            吴 迪,电话:0550-6732093。

科研处、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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