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讲究服务时效,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求真务实,公开公正;照章办事,顾全大局,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全心全意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二、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各项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改进督导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在督教、督学、督管等方面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形成科学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三、切实有效地开展常规和专项督导活动,发挥督导的监控作用。及时公布反馈督导结果,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看待问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营造正气、正直、正派的工作氛围。
五、树立敬业精神,提高服务效率,实行首接责任制,不搪塞、不推诿,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待教学院(部)、教师和学生的来访、来电、来信,能及时答复的给予明确答复;需进一步落实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凡接到承、交办事情,从接收的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需要请示上级领导解决的,三个工作日内转报;确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向对方说明原因。
六、端正服务态度,待人处事中肯、真诚、热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