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2010年01月29日 09:58 管理员 点击:[]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困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利息全部自付。

    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且诚实守信,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按期履行还款协议的本专科学生。

    三、如何办理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答: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学校对申请人资格予以审查后送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四、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本人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家庭经济特困证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家庭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家庭全部完整户口簿。必须有首页户主、父母、兄弟姐妹、本人户口等,如父母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至父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父母与其是子女关系)。

    注:1)如果借款学生本人的户口已迁出,需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所有文字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3)复印均采用A4纸。

    五、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本付息?

    答: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合理安排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应及时将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通知金融机构和所在学校;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进入还款期后学生应主动与经办行联系,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六、国家助学贷款有哪些违约追究措施?

    答: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追究措施包括:(1)对资助对象不能正确使用贷款,或不能认真学习、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处分或开除的,经办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取贷款本息;(2)公安部门配合经办银行核查违约借款人的身份,经办银行可向违约人按规定计收罚息;(3)对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人,将在高校和有关省市媒体、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违约行为;(4)国家已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业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太阳成官网将积极争取,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太阳成集团tyc9728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550673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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