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的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明确就业联系人的职责和任务,促进毕业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端正就业态度,尽快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职责。
一、学院安排辅导员贾卫东作为本年度就业工作联系人。
二、就业工作联系人应当及时向所联系的班级学生宣传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鼓励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到边远地区就业,帮助学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念。
三、就业工作联系人应积极关注人才市场需求形势变化和对毕业生质量的要求,了解各种招聘信息,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所联系的班级,尽可能为学生拓宽就业渠道。
四、从学生进入毕业实习阶段开始,就业工作联系人要经常与联系的班级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传递就业信息,了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就业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就业工作联系人应掌握所联系班级学生签约、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六、学生如果已有工作意向,或者已经就业,就业工作联系人要及时督促学生向学院提交劳动合同或者在某单位工作的真实证明材料(包括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七、就业工作联系人负责做好所联系班级学生的就业安全教育,防止毕业生陷入传销等非法组织,并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帮扶工作。